

【概要描述】
自治区交通厅关于自治区政府印发《广西实施乡村道路“三项工程”深化“四好农村路”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方案》)的解读来啦!
《方案》提出通过实施自然村(屯)道路通畅工程、自然村(屯)道路提升工程和乡村道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(以下简称乡村道路“三项工程”),力争到2025年底,实现全区具备条件的自然村(屯)基本通硬化路,基本完成已硬化路面严重破损或宽度过窄的通自然村(屯)道路改造,基本完成乡村道路安全隐患治理,将达到等级公路标准的自然村(屯)道路全部纳入村道并进行管养。
自然村(屯)道路通畅工程方面,将对2.13万公里的通自然村(屯)道路进行硬化。通30户(含)以上的自然村(屯)道路,按路面宽度4.5米标准建设;通30户以下的自然村(屯)道路,按路面宽度3.5米标准建设(含错车道)。
自然村(屯)道路提升工程方面,一是对363公里已硬化但路面严重破损的通自然村(屯)道路进行重建。二是对8.97万公里已硬化但路面宽度过窄的通自然村(屯)道路进行加宽,其中,通50户(含)以上的自然村(屯)道路,路面宽度低于4.5米的,按4.5米标准加宽。通30户(含)至50户的自然村(屯)道路,路面宽度低于3.5米的,按4.5米标准加宽;路面宽度3.5米(含)以上至4.5米以下的,每公里建设3个错车道。通30户以下的自然村(屯)道路,路面宽度低于3.5米的,按3.5米标准加宽(含错车道);路面宽度3.5米(含)以上至4.5米以下的,每公里建设3个错车道。
乡村道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方面,将对5.6万公里临水临崖、急弯陡坡、视线遮挡等存在安全隐患路段的乡村道路进行隐患治理。
《方案》明确,县(市、区)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将达到《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》(JTG 2111—2019)的自然村(屯)道路纳入村道,按照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》(国办发〔2019〕45号)要求进行管养。
自治区交通厅关于自治区政府印发《广西实施乡村道路“三项工程”深化“四好农村路”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方案》)的解读来啦!
《方案》提出通过实施自然村(屯)道路通畅工程、自然村(屯)道路提升工程和乡村道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(以下简称乡村道路“三项工程”),力争到2025年底,实现全区具备条件的自然村(屯)基本通硬化路,基本完成已硬化路面严重破损或宽度过窄的通自然村(屯)道路改造,基本完成乡村道路安全隐患治理,将达到等级公路标准的自然村(屯)道路全部纳入村道并进行管养。
自然村(屯)道路通畅工程方面,将对2.13万公里的通自然村(屯)道路进行硬化。通30户(含)以上的自然村(屯)道路,按路面宽度4.5米标准建设;通30户以下的自然村(屯)道路,按路面宽度3.5米标准建设(含错车道)。
自然村(屯)道路提升工程方面,一是对363公里已硬化但路面严重破损的通自然村(屯)道路进行重建。二是对8.97万公里已硬化但路面宽度过窄的通自然村(屯)道路进行加宽,其中,通50户(含)以上的自然村(屯)道路,路面宽度低于4.5米的,按4.5米标准加宽。通30户(含)至50户的自然村(屯)道路,路面宽度低于3.5米的,按4.5米标准加宽;路面宽度3.5米(含)以上至4.5米以下的,每公里建设3个错车道。通30户以下的自然村(屯)道路,路面宽度低于3.5米的,按3.5米标准加宽(含错车道);路面宽度3.5米(含)以上至4.5米以下的,每公里建设3个错车道。
乡村道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方面,将对5.6万公里临水临崖、急弯陡坡、视线遮挡等存在安全隐患路段的乡村道路进行隐患治理。
《方案》明确,县(市、区)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将达到《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》(JTG 2111—2019)的自然村(屯)道路纳入村道,按照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》(国办发〔2019〕45号)要求进行管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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